您当前位置:周口人大网 >> 机关建设 >> 工作制度 >> 浏览文章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25)

    2013/7/14 15:40:4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四十三条  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联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第四十四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

    (一)信访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纪要,联系成员单位的信访工作,汇总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向联席会议通报信访工作情况,提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信访事宜。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21    亿德体育 版权所有
    亿德体育主办
    豫ICP备15036050号-1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30013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路中段 值班电话:0394-8357398 信箱:[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中原传媒
    总访问量: 4874339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