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19)
(六)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信访人和原处理机关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依照规定,作出决定。
第七章 异常上访情况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场所周围,信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异常上访:
(一)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呼喊口号,围堵、冲击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六)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信访人和原处理机关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依照规定,作出决定。
第七章 异常上访情况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场所周围,信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异常上访:
(一)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呼喊口号,围堵、冲击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