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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28)

    2013/7/14 15:40:4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四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十九条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应为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人员做好信访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章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主任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亿德体育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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