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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2013/7/13 11:35:20 浏览次数: 【字体: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几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所提建议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也不断提高,“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尊重人大代表权力的具体体现。近几年,项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如何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项城市三届一、二次会议代表共提建议208件,经过“一府两院”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每年都在法定时间内,将代表建议办理完毕,并答复建议代表满意率98%。总结近几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重视。我们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放到了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每年的人代会后立即召开主任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日程,对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每次交办会人大及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参加并作重要讲话。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都能在第一时间过问办理工作,召开领导班子会,逐件研究解决方法,有效的促进了办理工作。
    健全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办理责任,规范办理工作起着重要作用。项城市人大常委会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促进了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本级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办法,办法详细规定了人大和“一府两院”分别在督办、办理代表建议中的各自职责、程序、时限,明确责任人及评比、奖惩办法,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代表建议的标准。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即接办、登记、分解、回执、督办、把关、答复等,环环相扣,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和科学的循环。规范答复格式,答复时遵循“三把关”(即办理答复材料须经承办单位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市政府领导审核把关、签名),方可按规范行文。规范办复期限,要求承办单位在法定3个月期限内办理完毕答复代表,对不满意件坚决执行重新办理制度,办理期限为1个月。建立办理问责机制,对于那些在办理工作上不作为、推委搪塞者,追究承办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严格交办每年人代会后,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整理研究,提出分析报告,拟定交办意见,编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览表,然后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姓名、所在单位、内容摘要、拟承办单位等列表,做到一目了然。对属于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确定主办和协办单位。及时召开交办会,交办会应由政府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常务副市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各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人员参加,交办会上安排上年度办理质量好的承办单位在会上交流经验,当年承办任务较重的单位进行表态发言,同时由人大常委会选工委讲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程序。签订承办责任书,交办会上,“一府两院”及有关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分别与人大常委会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之后再分别交到具体承办部门。向代表发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告知单》,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具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以告知单的形式,及时通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本人,方便代表随时与承办部门取得联系、沟通情况。
    加强与代表沟通这些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数量多,涉及面广,有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的问题解决起来需要有一个过程。加强与代表沟通,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非常重要。办理前,要求各承办单位事先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意图及对承办单位的具体要求;办理中,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让代表了解办理实况,征询代表意见,共商办理措施,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的答复意见,要求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见面率达到100%,并作为考核建议办理质量的一个硬指标。认真做好与代表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对一些超越办理权限、政策性强和涉及面广,或因政策、资金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更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解惑释疑,采取多种形式,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协助解决。
    突出重点。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办理重点代表建议,可以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代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办理好其它代表建议起到示范作用,形成代表建议办理的综合效应。我们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承办单位的最终目标。凡是符合法律与政策规定的,应该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要积极解决,应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计划和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分步抓好落实,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代表解释清楚,确保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人大、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有许多建议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如:公用事业局接到建议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办理领导组,确定了专门办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议案进行了充分调研后拿出具体的办理方案。针对“关于解决公交车安全隐患的建议”、“1路公交车安全问题急待解决”等议案,市公用事业局克服资金困难等因素,利用招商引资的办法,购置26辆新车投入运营,彻底解决了1路公交车存在的问题。如水务局办理的关于代表提出的原师寨闸的护栏及桥面安全隐患问题,水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派水利设计室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认真做好设计规划,明确责任单位整修,并从防汛资金中挤出2万元对该闸进行了维修。如交通局办理的“关于村村通油路工程需要加大管理和维护力度”的建议,接到议案后,局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认真研究了此议案内容,派有关技术人员到高营行政村实地调查该村07年修建的村村通工程s331线——高营村道项目,该项目由于07年开工较晚,铺筑油面时天气较冷,故个别路段油面出现松散现象。对此,局领导及时与人大代表联系,并现场承诺,保证麦收前维修完毕,为保证养护工程进度和质量,县乡站在省专项养护资金没有拨付到位的情况下,自筹资金购买了小型养护机械设备,托人担保在周口市沥青库内欠账赊沥青。在养护过程中,技术人员坚持吃住在工地,严把工程用料关,严把工程施工程序,5月底前就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养护任务,受到人大代表及沿线群众的赞扬。
    在代表建议中,当年不能办理完成,而承诺以后逐步加以解决的建议占有一定的份额,我们对这部分建议,非常重视,加大督办力度,同样列入本年度的建议一起督办,形成跨年度持续办理、直到彻底解决为止。
    督办到位。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回头看”活动,征求代表意见。每年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采取走访联系代表、深入基层与群众座谈、向代表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将代表意见反馈“一府两院”, “一府两院”根据反馈情况,专门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落实办理措施,要求各承办单位重新办理,落实情况要向代表作补充答复。跟踪督办,反复检查直至解决问题。人大常委会要通过视察、检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办理进度,对督办情况进行通报,责成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重新办理,特别是对那些代表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在办理过程中进行了全程跟踪检查督促,真正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强化考核。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强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干部任职、工作评议和考察检查的一项内容。办理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差的单位给予批评。
    近几来,我们在督办代表建议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办理工作中针对承办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仍需进一步探索,如承办单位与政府之间有推诿、扯皮现象问题;个别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等问题。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能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拓宽思路,开阔视野,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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