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周口人大网 >> 行政·司法 >> 政府工作 >> 浏览文章

    市环保局加强和规范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3/7/26 12:03: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市环保局对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业务部门信息公开责任分工以及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期限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惩措施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今后,环境监察部门将主动向社会公开十一个方面的行政工作信息和环境监察执法信息:一是制定的与管理、服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二是环境监察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三是环境监察各项工作制度及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四是环境监察各项工作程序;五是排污费征收情况;六是污染整治情况,包括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情况、区域流域企业整治情况;七是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包括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八是12369环境投诉情况,包括经调查核实的12369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九是环境应急应对管理情况,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报告等;十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投诉电话及受理部门;十一是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包括人事信息和财务信息等。信息公开的方式以环境监察网站、公示栏和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主。凡需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已公开的发生变化的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完毕。

    为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明确实施了三项制度。一是对信息公开内容实行逐级审核制,对重要信息或本单位负责人不能确定是否主动公开的,报上级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开。二是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环境监察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市环保局办公室)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21    亿德体育 版权所有
    亿德体育主办
    豫ICP备15036050号-1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30013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路中段 值班电话:0394-8357398 信箱:[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中原传媒
    总访问量: 487433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