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周口人大网 >> 行政·司法 >> 市法院系统工作 >> 浏览文章

    项城市法院庭前成功调解一起赔偿案

    2014/4/30 9:17:56 浏览次数: 【字体:

     

     

    “谢谢项城法院法官,谢谢。”410日上午,项城市人民法院水寨法庭庭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赔偿案,当王某的妻子孔某从院长赵振勇手中接过70000元赔偿款时,连声感谢项城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

    20136月,家住项城市东方办事处某社区居民王某被闫某某雇用为项城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626日上午,当王某在该公司一大仓库内作业时,不慎从高处跌落,由于该公司大仓工地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致使王某被严重摔伤。王某先后被送往周口市中心医院、项城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认定王某在此事故中损伤及相关后遗症构成职工工伤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闫某和项城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王某医疗费及出院后的赔偿费共计23000元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同年1027日,王某因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起诉到法院不久,原告王某因癌症不治死亡,其妻及其子女遂变更为原告。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原告家庭又不富裕,为尽快让当事人拿到赔偿款,项城法院高度重视,指派一名资深法官审理此案,同时,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调解结案。

    2014410日,法官再次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院长赵振勇亲自参与案件的调解。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项城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和闫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赔偿款70000元,其他款项自愿放弃。协议达成后,原告当场撤回起诉,二被告也当场支付了赔偿款,院长赵振勇亲自将70000元交到王某妻子孔某手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供稿: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牛凌峰)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21    亿德体育 版权所有
    亿德体育主办
    豫ICP备15036050号-1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30013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路中段 值班电话:0394-8357398 信箱:[email protected]
    技术支持:中原传媒
    总访问量: 487431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