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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5)

    2013/7/14 15:40:4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八条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办理信访件后,将信访件连同办理情况交信访办公室归档。

     

    第三章  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

     

    第九条  信访办公室每季度应对信访信息和信访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分析应全面反映本季度内来信来访的情况和趋势。分析的重点是: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民主法制建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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