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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周口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说明

    2022/2/22 9:3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立法建议项目通知要求,按照《周口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至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分析论证,经主任会议研究,市委批准,拟报送2021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共5件,其中立法审议项目3件,立法调研项目2件。

    一、立法审议项目(3件)

    (一)《周口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跨年度)。

    1.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要求,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省委书记王国生强调,要把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的“命门之穴”,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河南新标识。市委书记刘继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把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周口落细落实落到位。

    对营商环境进行立法,通过严格的法律规范和法律责任规定,明确营商环境建设的主体、内容、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以精细化的制度规范统筹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我市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投资兴业和创新创业,为加快周口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内联外通达江海”的中原港城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2.《条例》的立法依据和参照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行政许可法》《中华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政策文件,同时参考外省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资料。

    3.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政府及职能部门如何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和部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4.《条例》立法工作时间安排。一审,2020年12月;二审,2021年4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21年5月。

    (二)《周口市港航建设管理条例》。

    1.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按照建设“满城文化半城水,内联外通达江海”中原港城的目标定位,市委、市政府把发展临港经济作为推动周口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抓产业兴港城,实现“黄土经济”向“蓝水经济”的转变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境内沙颍河通航航道约167公里,涡河约67公里,已开通周口至连云港港、大丰港、淮安港、太仓港、上海港5条集装箱航线,今年1至9月完成港口吞吐量1249.64万吨。但我市港航建设管理还存在内河沿线众多小港口码头建设运营无序、航道内私设渔网影响通航,岸线资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且上位法规定较为笼统执法难,制定一部能够解决港航发展面临的突出难题、可操作性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助推中原港城建设,既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

    2.《条例》的立法依据和参照的相关规定。《港口法》《水污染防治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

    3.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规范港口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港口、码头无规划、无序发展,未经审批私自建设码头、违法经营码头等问题。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证编制到位。解决目前监管部门多、权责不清、财力投入薄弱的问题。三是明确执法主体,解决执法难问题。四是规范航道运营管理突出问题,解决航道通航建筑物及船舶有序运营、安全运营、环保运营等执法难题。五是设定法律责任,为违反港口规划、建设和管理及航道运输管理的行为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

    4.《条例》立法工作时间安排。一审,2021年6月;二审,2021年10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21年11月。

    (三)《周口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1.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狠抓落实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我市消防安全环境整体良好。但还存在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不到位、欠账率高,居民小区电动车火灾多发,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随着我市新型城镇化、产业集群化的加快推进,消防工作面临新挑战、新问题,亟待立法予以规范。2019年、2020年,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市政府下达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我市开展消防安全立法工作,并作为考核省辖市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该项目是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市人大专委及消防部门就消防立法做了前期调研。

    2.《条例》的立法依据和参照的相关规定。《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以及各类国家标准和规范。

    3.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二是明确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管理火灾高危单位;三是补足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短板,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等问题。

    4.《条例》立法工作时间安排。一审,2021年8月;二审,2021年12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22年4月。

    二、立法调研项目(2件)

    (一)《周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事关民生,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随着“五城联创”、“百城提质”“两违治理”等专项工作,特别是“创卫”攻坚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开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物业管理也取得长足发展。但我市目前还存在物业服务不规范,物业管理监督体制不理顺,老旧小区占比较高、难以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等问题。尤其物业管理不规范或者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如何提升居住品质成为社会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较为原则,主管部门执法难度大,亟待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细化上位法规定,很有必要启动《条例》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前的准备工作。

    (二)《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电梯是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种设备,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随着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和大批电梯进入老旧期,电梯安全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目前我市在用电梯17273台,实际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年限15年的旧电梯和实际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老电梯共有近5000台,占在用电梯的近30%。老旧电梯逐年增多,形成安全事故隐患。为了形成更加管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水平,有必要启动电梯安全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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